关于加强成都医学院自学考试线上助学及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
成医继教函〔2022〕35号
各学院,各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医学院自学考试线上助学管理,加强网络学习安全,保障线上助学教学秩序,参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五号〕)《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2022年11月中央网信办印发)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成都医学院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成医〔2021〕192号)及《关于成都医学院开展 2022-2023 学年秋季学期自考助学计划的通知》(成医继教函〔2022〕30 号)规定,结合成都医学院自学考试校外教学点联合助学实际,现将成都医学院自学考试线上助学及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助学教师线上教学要求
1.助学教师应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课程的育人功能,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高校教师行为规范,积极发挥课程思政价值引领作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助学教师在线上教学过程中不得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发表、转发错误观点,不得传播与授课内容无关的言论、图片或视频,不得传播不实信息。
3.助学教师线上教学必须提前做好教学平台选择与备选平台,平台确定以后,不要随意更换。
4.助学教师应在课程线上助学开始一周前向所在学院报送课程线上助学会议码及密码。
5.助学教师在使用网络教学平台前,应充分学习、了解并能熟练使用网络教学平台的各项功能。
6.助学教师在授课时发现线上课堂中有人散播不当言论,传播不实信息,应立即制止不当行为,制止无效,应立即结束授课,并向成都医学院自考办公室报告。
二、教学点组织线上助学要求
1.各教学点应承担组织考生统一参加线上助学管理工作,应根据助学计划提前统一协调在校生学习时间,统一组织考生参加课程线上助学,统一使用教学辅助平台。
2.各教学点应指派专人以助教身份进入课堂随堂听课,严格落实考生身份验证和实名入群制度,并管理课堂纪律,严禁学生发布违法言论或进行其他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随堂听课过程中若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置,并及时反馈给教学点负责人及成都医学院自考办公室。
3.各教学点未经成都医学院自考办公室许可,亦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录课,不得将视频、课件、资料、课后练习等外传。
4.教学点违反网络安全及知识产权相关规定,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考生参加线上助学要求
1.考生进入线上直播课堂,实行本人实名制,以“注册考次+教学点+学生姓名”的格式呈现,不得以网名形式出现在线上课堂。
2.考生在上课期间不得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不进行任何与课程无关的活动,不讨论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不发布与课程无关的信息。
3.考生应充分尊重教师的知识成果,未经教师许可,课堂上禁止任何方式的录课,更不得将课程会议码及密码、课程视频、课件、资料、课后练习等随意外传。违反网络安全及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通知是对助学教师线上助学、教学点教学管理人员线上督导与自考考生线上学习等教学、学习行为的基本要求,助学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承担网络安全防护责任,学生依法依规自律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线上助学环境,保证自考助学质量。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