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医继教函〔2022〕10号
各考生: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4月(22.1次)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要求,2022年4月自学考试统考于4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22年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4:45期间自行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按默认格式用A4纸打印纸质准考证,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二、考试时间
2022年4月16日至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成绩公布与查分
省教育考试院定于5月9日公布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址:https://www.sceea.cn)查询考试成绩。
若对本次考试成绩存有异议的考生请于2022年5月10日9:00至11日17:00期间向本专业负责老师邮箱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成绩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2.1次成绩复核申请”。预计2022年5月1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s://www.sceea.cn)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各专业汇总申请材料后,于5月11日17:00前将查分汇总表及申请电子资料报送至自考办刘老师处。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熟悉参加考试的考点和考场位置。为避免进入考场时,因体温测量、身份识别等环节延误入场时间,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
2.考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试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到公安机关办理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5.考生必须携带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其余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见下表。禁止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无线耳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手机等)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舞弊处理。
6.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课程代码、准考证号、考生笔迹确认栏、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如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试卷非选择题部分请在答题卡答题区域内按题号顺序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严禁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链接(网址:https://www.sceea.cn/Html/201702/Newsdetail_371.html)。
五、考风考纪
1.考试将全部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作弊信息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对“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以及“替考”等涉考犯罪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给予严惩。
六、证件补办
若考生在考试前遗失身份证,可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防疫要求
具体防疫要求见附件3。如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需调整后续工作安排,我校将按照考试院要求将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学校自考办:天回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刘老师 028-62308651,田老师028-62308628。
药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200号)王老师,联系电话:18782073691。
护理学院:天回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罗老师,联系电话:15760056023。
检验医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200号) 吴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521。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请在文末下载)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