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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第二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的通知

2020-07-16  点击:[]

 

关于2020年上半年第二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的通知

(成医继教〔20209号)

 

检验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护士学校及各教学点

根据川教考院〔202041号文件要求,我校即将开展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次毕业申请工作。为顺利做好本次办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备注

72087

本次拟申请毕业的考生提交前置学历申请(已完成论文与前置学历匹配)

自考系统

考生端

814()

前置学历审核及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

系统考生端

828831

学生提交毕业申请

系统考生端

831()

考生提交资料并完成网上缴费(毕业审办费)

各学院网上受理、审核:

1.受理考生个人电子毕业申请材料

2.接收考生学费缴费证明

3.发放毕业生登记表(分批分时段)

符合毕业条件考生网上通过审核

各专业学院

910()

完成逐级审核及纸质材料报送

各专业学院

学校自考办

914918

集中审查毕业申请及办理毕业

省考试院

通知时间

发放毕业证书

各专业学院

备注:考生领取毕业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工作计划随考试院实际办理安排适当调整,请以自考办通知为准。

二、毕业办理

(一)办理流程

考生:

本次毕业申请由考生从新版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考生端(网址为https://zk.sceea.cn)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在自考网站提交前置学历申请,待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和网上缴费(毕业审办费),同时向各专业负责教师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及学费缴费证明。

毕业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学校毕业审核后,听从学院老师安排到校领取或邮寄《毕业生登记表》一份,并认真填写并署章,按老师通知时间交回该表以办理学籍档案。

学院老师:

各学院老师受理毕业申请时,结合考生在新系统中提交的毕业申请信息和现场提交毕业申请材料,认真审核考生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是否与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一致,照片是否符合毕业要求)和毕业专业(新系统中和材料上申请的毕业专业是否一致)。对照省考委公布的相应专业考试计划和相关申请材料,对毕业申请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其具备毕业资格,并同时已缴清学费,可于系统管理端上向自考办提交该生毕业申请,由学校自考办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后提交毕业申请至考试院。

(二)毕业材料报送

1.学院向学校自考办提供材料:

1)按准考证号顺序整理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附件1)。

2)学费缴清名册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教学点考生可由教学点财务处开具集体缴费证明单。若考生遗失缴费凭证,学院可做集体证明。

3)《成都医学院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及材料审查责任书》(附件2)一份,签字盖章。

4)《成都医学院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附件3),一式两份。

2.考生向学院提供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附件1),请按表格提示在相应位置粘贴好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

2)学费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欠费,请先至我校新都校区财务处或线上缴费补齐学费;若缴费凭证遗失,请学生至各学院负责老师处登记,由学院老师统一至新都校区财务处开具已缴费证明书。

3)另单独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学籍档案密封。

(三)注意事项:

1.未提供缴费证明复印件的考生,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上手续的考生,暂不发放毕业证及学籍表。

2.凡因考生本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导致无法审核,造成无法正常毕业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毕业审办费由考生直接在网上缴费,不再由学校代收。

4.办理毕业申请期间,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更改考籍、修改专业编码及课程专业编码的申请。凡考籍基本信息不全、错误及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考生,本次毕业申请将不予受理。考生需在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改考籍,更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再次提出毕业申请。

5.新系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设置毕业条件,符合相关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具有本次申请该专业毕业的资格。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已经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对其在新系统中的前置学历申请审核,否则毕业申请无法成功提交。

6.凡未完成新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缴费的考生,不予受理其毕业申请。若考生考籍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经办人应告知考生须申请补全信息或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改考籍,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再次提交毕业申请。

三、收费

按川发改价格〔201746号文件精神及川教考院〔2017183号文件要求,考生在提交毕业申请时,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每生。该笔费用由考生在网上申请毕业时缴纳。

四、毕业生档案的管理

按照川教考院〔201998号文件附件10规定(二)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一次性发放,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我校将遵照执行。档案袋由我校统一密封署章,不办理考生个人密封档案袋业务。请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完整并署章的毕业生登记表返回各学院负责老师处。待考试院下发毕业生学籍表,由学院老师统一整理后交学校自考办密封署章。

为方便考生申请学位,避免私拆学籍档案袋,自考办为每位毕业生提供一份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随毕业证书等材料一并发放。此后,自考办将不再重封档案或补办档案,请各位毕业生自行妥善保管。

五、毕业证明申请办理

因个人原因遗失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至各学院办理毕业证明的申请及材料提交,具体如下: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200512月及以后的毕业生(已摄像),使用办证时的照片,不收取考生照片;200512月以前的毕业生,应提交二寸蓝底照片两张。

以上材料由学院汇总后与毕业申请材料于94日前报送学校自考办。

六、咨询电话

学校自考办:天回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田老师,联系电话:028-62308628,刘老师,联系电话:028-62308651

药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廖老师,联系电话:13880953027,王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562

护理学院:天回校区(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杨老师,联系电话:028-62308673

检验医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吴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521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2.成都医学院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及材料审查责任书

3.成都医学院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材料交接表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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